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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愿选择 不能收费 陕西省公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指导意见

2019-05-24 11:30:12

来源: 华商网-华商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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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3日,陕西省教育厅、省发改委、省人社厅联合发文关于印发《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,并公布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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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意见明确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、家长自愿选择;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时;费用通过财政补贴、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,禁止乱收费;课后服务可提供延时托管和开展集体活动,禁止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。

可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包括:1.延时托管。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、作业、预习或课外阅读等,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,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,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。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。2.开展集体活动。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,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,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,增强学生体魄。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、电影观赏、音乐欣赏、美术欣赏、体育运动、劳动实践、娱乐游戏、拓展训练等活动,提升学生综合素质。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,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,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,增强学生体魄。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、电影观赏、音乐欣赏、美术欣赏、体育运动、劳动实践、娱乐游戏、拓展训练等活动,提升学生综合素质。

同时,指导意见中也明确了经费保障、学校责任、争取社会支持、强化安全管理以及完善监督管理等组织保障工作。对于违规使用专项补助经费或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,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
【责编:崇嘉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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